針對不肖業者將廢食用油再製為劣質豬油進入食品供應鏈,環保署宣布,即日起將食用油納入「執行機關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」,家戶及非家戶(如學校、機關團體等)所產出廢食用油,可交由環保局或鄉(鎮、市)公所清潔隊清運,清潔隊不得拒收。
環保署強調,食用油納入「執行機關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」後,清潔隊不但不能拒收家戶及非家戶廢食用油,且各縣市執行機關每月15日前,要到「中央各部會及各縣市政府廢食用油申報系統」,填報前一個月廢食用油回收量及再利用使用量,掌握廢食用油流量及流向。
【中央社/台北24日電】
環保署今天表示,廢食用油今天起納入廢棄物應回收項目,民眾、學校等相關機構可將用完的食用廢油交給各縣市清潔隊回收,以防食用廢油再度進入食物鏈。
9月初爆發有不肖業者將餿水油、廢食用油回收再製成為食用油,引發全民食安危機,廢油主管單位環保署近來進行一連串應變措施,目前已清查全台小吃、攤販廢食油流向等,以杜絕廢油亂竄。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表示,為掌握廢食用油流向,已依廢棄物清理法將食用油納入「執行機關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」,今天起開始實施。
環保署說,一般民眾家中的廢食油以及學校、機關團體等單位的廢食油,都可交由環保局或鄉、鎮、市公所清潔隊清運,且清潔隊不得拒收。
環保署強調,食用油納入應回收項目後,清潔隊不但不能拒收家戶、非家戶的廢食用油,執行機關每月15日前須至「中央各部會及各縣市政府廢食用油申報系統」填報廢食用油回收量及再利用使用量,以掌握自行清運的廢食用油流量及流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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