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王云緒(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)
身為衛福部指定「北區傳染病防治專責醫院」的和平醫院,十二年前爆發SARS,九名醫護枉死殉職,十二年後的和平醫院竟未記取教訓。壹週刊日前報導『聯醫和平院區疥瘡集體感染』事件,據基護工會調查發現,截至目前為止,共有5名病人與6名病房助理員確診、13名護理人員及其家屬疑似遭受感染,受害範圍仍持續擴大。本會細究其因,發現和平醫院在SARS期間犯的錯,全數重演,何以和平醫院一犯再犯,未記取教訓?
業績利益導向,為了250萬,延誤病情處置、未關閉病房、下封口令
依照疾管局「醫療(事)機構因應疥瘡感染管制措施指引」,疑似或確診疥瘡病人,應優先安置單人病房、採取接觸性隔離,更何況這次爆發的是感染性最強的『挪威型疥瘡』,原病房應立即關閉、停收病人,全面消毒二週,讓患病的受雇者(護理人員、病房助理、看護工)不要再工作而傳染給病人及家屬,才能控制交叉感染。
然而,主治醫師感染科主任林榮第,在當年SARS即因不想減少收入,隱匿疫情,未將病人隔離,而後造成SARS大流行,死傷慘重。林榮第醫師未記取教訓,仍然拖延疫情處置,病人感染10天後,才轉至負壓隔離病房,卻仍持續收新病人入院;和平醫院知情後,竟「加碼」要求染病受雇者塗藥後穿隔離衣繼續照護病人,並要求員工封口,導致發生交叉感染,疫情不斷擴散,11人確診,13人疑似感染。
關閉病房二週,基護工會粗估僅需花費250萬-300萬,身為衛福部指定「北區傳染病防治專責醫院」的和平醫院卻屢次因為利益考量,未通報疫情、也未按疫情處置流程,犧牲病人與員工安全,難道病人與員工安全不值250萬元嗎?公立醫院捨本逐利,棄國家防疫之責,豈非殃及全民?
和平醫院已明顯違反多項勞基法、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法律,基護工會呼籲台北市衛生局與勞動局應介入調查本案,由於院方下了「封口令」,台北市勞動局應啟動「陪同勞檢制度」,由基層工會參與勞檢調查。
最大的防疫漏洞是醫院捨本逐利的貪婪
近年來多起醫院爆發集體疥瘡感染事件,光是近五年有報導的就有嘉義基督教醫院、淡水馬偕、義大醫院、聯合醫院忠孝院區等等,這些僅是冰山一角,然而光是檢討感染病控制流程、給予受害者工傷假與適度補償、對個別醫師究責,無濟於事,最重大的防疫漏洞是醫院捨本逐利的貪婪。
病人被當作鈔票,病房就是印鈔機,護理人員是印鈔的女工,醫院捨不得停止印鈔機的運作,在這種醫療商品化的邏輯下爆發傳染病就很難關病房。疥瘡事件不致命,連這麼簡單的疥瘡事件都無法防治,倘若有一天SARS事件重演,或是伊波拉病毒呢?在現今醫療商品化、醫療財團逐利之下,勞安與公共衛生是國家不可不守的最後防線!
盡管國家制訂傳染病管制流程,醫療財團未依相關流程、不肯關病房應視同國安問題,予以嚴懲,勒令停業,並對機構負責人課以刑責;基護工會呼籲,維護勞工勞動自主權與維護病人安全,當雇主違反公共衛生、傳染防疫之實,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立法精神,勞工應有「不上工」自主權,拒絕提供勞務之權利,以扼止疫情擴大。衛福部、勞動部怠忽對於醫院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基法的落實,互踢皮球,故基護工會更要求,全台醫院勞動檢查,皆應有工會介入陪同檢查,堅守勞安與公共衛生防線。
註:疥瘡是由疥蟲感染引起的傳染性皮膚病,症狀為皮膚出現紅疹、搔癢,疥蟲喜好夜間活動,會影響夜眠或作息。潛伏期高達三十天,由於傳染力強,常造成「一人得病,全家染病」,常被誤診為皮膚搔癢症或濕疹,如果一經確診是疥瘡,只要患部塗抹藥膏,藥物便可殺死疥蟲,但還需適時隔離避免接觸感染,接觸衣物、床墊都需切實消毒,控制傳染擴散並不困難。
<<即時新聞動起來>>【動即時】:最鄉民的影音頻道
【蘋論陣線】:最新評論及獨立媒體每日總覽
有話要說 投稿「即時論壇」
onlineopinions@appledaily.com.tw
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-Text RSS service -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'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's site,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.org/content-only/faq.php#publishers.